簡短回答
- 50/30/20法則分配的是稅後收入:50% 給必要支出,30% 給想要的花費,20% 給儲蓄和提前還債。
- 它出自 Elizabeth Warren 與 Amelia Warren Tyagi 的著作 All Your Worth(2005)。這是經驗法則,不是研究結論。
- 貸款的最低應繳金額算必要支出,只有超過最低應繳的部分才放進 20%。
- 房租太高時,最先被撐破的是 50%。遇到這種情況,先砍想要的花費,再考慮少存錢。
- 決定這個法則適不適合你之前,先拿最近三個月的真實帳單試算一次。
這篇比我們的每月預算怎麼做更深入,那篇比較了三種主要方法。這裡只談其中一種:它在說什麼、怎麼算,以及它在哪裡會失靈。
50/30/20法則從哪裡來
這個法則在 2005 年由 Elizabeth Warren 和她的女兒 Amelia Warren Tyagi 推廣開來。Warren 當時是哈佛法學院教授,專門研究個人破產;兩人在 All Your Worth: The Ultimate Lifetime Money Plan(Free Press 出版)書中稱它為「Balanced Money Formula」(平衡理財公式)。她們用的詞不是「需要」,而是 must-haves(非付不可的支出):就算你失去收入也還是得繼續付的帳單,或是合約規定你必須付的錢。
書中有三個重點常被忽略:
- 它用的是稅後收入,不是稅前月薪。
- 想要的花費是「剩下的錢」。 你先決定必要支出和儲蓄,想要的花費拿剩下的部分。所以必要支出爆掉時,縮水的是想要的花費。
- 它是參考標準,不是定律。 我們找不到任何研究證明 50/30/20 比其他分法更好。它的優點是好記、好檢查。
台灣上班族的實際調整:薪資單上的實領金額,通常已經扣掉勞保、健保和所得稅預扣,有些人還有勞退自提。所得稅是稅,本來就不算;但勞退自提是你自己存下來的退休金,應該算進 20%;健保費則算進 50%。計算百分比之前,把這兩項加回實領金額,否則你的儲蓄率會看起來比實際低。
必要、想要、儲蓄:每筆支出該放哪一格
數學很簡單,難的是分類。依照書中定義,最實用的判斷問題是:「如果明天起我沒有收入,我還會繼續付這筆錢嗎?」
| 支出 | 類別 | 原因 |
|---|---|---|
| 房租或房貸、房屋稅、管理費 | 50% | 有合約,生活必需 |
| 水電瓦斯、住宅保險 | 50% | 生活必需 |
| 基本伙食、日用品 | 50% | 生活必需 |
| 通勤交通費、機車或汽車保險 | 50% | 沒有交通就沒有收入 |
| 健保費、看病拿藥 | 50% | 生活必需 |
| 為了上班而付的托育費 | 50% | 沒人顧小孩就沒辦法工作 |
| 車貸、學貸、信用卡的最低應繳金額 | 50% | 合約義務 |
| 手機和網路 | 50% | 現代生活必需,但高價方案有一部分算想要 |
| 餐廳、外送、飲料、聚餐 | 30% | 想要 |
| 影音串流、健身房、遊戲 | 30% | 想要,不管你多習慣它 |
| 旅遊、基本需求以外的衣服 | 30% | 想要 |
| 緊急預備金、勞退自提或其他退休儲蓄 | 20% | 儲蓄 |
| 任何債務超過最低應繳的部分 | 20% | 讓負債變少,效果等同儲蓄 |
房租或房貸、房屋稅、管理費
類別50%
原因有合約,生活必需
水電瓦斯、住宅保險
類別50%
原因生活必需
基本伙食、日用品
類別50%
原因生活必需
通勤交通費、機車或汽車保險
類別50%
原因沒有交通就沒有收入
健保費、看病拿藥
類別50%
原因生活必需
為了上班而付的托育費
類別50%
原因沒人顧小孩就沒辦法工作
車貸、學貸、信用卡的最低應繳金額
類別50%
原因合約義務
手機和網路
類別50%
原因現代生活必需,但高價方案有一部分算想要
餐廳、外送、飲料、聚餐
類別30%
原因想要
影音串流、健身房、遊戲
類別30%
原因想要,不管你多習慣它
旅遊、基本需求以外的衣服
類別30%
原因想要
緊急預備金、勞退自提或其他退休儲蓄
類別20%
原因儲蓄
任何債務超過最低應繳的部分
類別20%
原因讓負債變少,效果等同儲蓄
有兩個陷阱反覆出現。第一是訂閱:健身房 12 個月的合約雖然是合約,但沒有收入你根本不會簽。把它放在想要,而且有在用才續約。第二是伙食:基本的三餐是必要,手搖飲、零食和宵夜是想要。不必把每張收據拆開算,大概抓 80/20 就夠了。
四種收入的實際試算
目標分配只要三十秒:把實領收入分別乘以 0.5、0.3 和 0.2。
| 情況 | 每月稅後實領 | 必要(50%) | 想要(30%) | 儲蓄(20%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雅婷,單身,台南 | NT$32,000 | NT$16,000 | NT$9,600 | NT$6,400 |
| 宗翰,單身,台中 | NT$42,000 | NT$21,000 | NT$12,600 | NT$8,400 |
| 志明,單身,台北 | NT$55,000 | NT$27,500 | NT$16,500 | NT$11,000 |
| 雙薪家庭有兩個孩子,新北 | NT$100,000 | NT$50,000 | NT$30,000 | NT$20,000 |
雅婷,單身,台南
每月稅後實領NT$32,000
必要(50%)NT$16,000
想要(30%)NT$9,600
儲蓄(20%)NT$6,400
宗翰,單身,台中
每月稅後實領NT$42,000
必要(50%)NT$21,000
想要(30%)NT$12,600
儲蓄(20%)NT$8,400
志明,單身,台北
每月稅後實領NT$55,000
必要(50%)NT$27,500
想要(30%)NT$16,500
儲蓄(20%)NT$11,000
雙薪家庭有兩個孩子,新北
每月稅後實領NT$100,000
必要(50%)NT$50,000
想要(30%)NT$30,000
儲蓄(20%)NT$20,000
真正的功課,是把目標和現實拿來比。最常見的情況是:房租在紙上看起來負擔得起,實際上卻不是。
家豪的月薪是 NT$60,000,扣掉勞健保、所得稅預扣和勞退自提後,實領 NT$46,800。按照「房租不超過收入 30%」這個常見說法,NT$18,000 的房租(0.3 × 60,000)看起來負擔得起。但 NT$18,000 占了實領收入的 38.5%(18,000 ÷ 46,800)。再加上水電瓦斯(NT$1,920)、伙食(NT$5,040)、交通(NT$3,000)和手機費(NT$720),家豪的必要支出達到 NT$28,680,占實領收入的 61.3%。
家豪還是有存錢,只是存得比較少:15%,也就是 NT$7,020。想要的花費拿剩下的:46,800 − 28,680 − 7,020 = NT$11,100,占 23.7%。
- 必要(房租、水電瓦斯、伙食、交通、手機)61.3%NT$28,680光房租就占實領收入 38.5%
- 想要(外食、娛樂、衣服、訂閱)23.7%NT$11,100吸收超支的那一格
- 儲蓄和提前還債15%NT$7,020低於 20%,但自動轉帳
法則不適用的時候:居住成本
家豪不是特例,國外的數據也顯示同樣的現象。在美國,聯邦住宅政策通常把居住成本不超過收入 30% 視為負擔得起;超過這條線的家庭稱為 cost burdened(居住負擔過重)。美國國會研究處(CRS)根據 2023 年人口普查資料發現,49.5% 的租屋家庭負擔過重,26.5% 負擔嚴重過重,也就是把超過一半的收入花在居住上。
注意計算基礎:這些數字用的是稅前收入。50/30/20法則用的是稅後收入,所以剛好卡在 30% 線上的家庭,其實早已超過實領收入的 30%。
英國的情況也很類似。英國國家統計局(ONS)估計,在英格蘭,收入中位數的私人租屋家庭,租一間平均價位的房子要花掉稅前收入的 36.3%,在倫敦則是 41.6%。
如果你正處在這種情況,不是法則失敗了,而是它在告訴你一件事:居住花掉的收入比法則假設的更多。這是你刻意做的取捨(通勤比較短、不用買車),還是下次搬家時該重新檢討的成本,由你自己判斷。
有負債時怎麼調整
在原本的公式裡,有合約的還款(房貸、車貸、學貸)屬於必要支出,放在 50%。大多數現代版本也把信用卡最低應繳金額放在這裡。你超過最低應繳多還的錢,算進 20% 的儲蓄,因為它減少了你的負債。
常見的調整方式,請對照你自己的利率和合約來衡量:
- 高利率債務,例如信用卡循環利息:20% 可以部分或全部拿來多還款。每提早還一塊錢,就少付一塊錢的利息。
- 還沒有緊急預備金:很多人會一邊還債,一邊維持小額儲蓄,就算每月只存 NT$1,000,下次遇到意外支出才不會又刷回卡上。
- 必繳的還款讓必要支出超過 60%:到了這一步,問題已經不是預算怎麼分。美國有非營利的信用諮詢機構和 CFPB 的資源,英國有 MoneyHelper 提供免費債務諮詢;在台灣,可以在逾期之前主動聯絡銀行,詢問協商還款的方式。
針對你個人狀況的建議,請諮詢合格的專業人士。
變化版:70/20/10、60/20/20、80/20
網路上還會看到其他分法。這些是部落客、銀行和理財教練提出的變化版,不是有研究根據的法則。
| 變化版 | 分配 | 實際上適合誰 |
|---|---|---|
| 70/20/10 | 70% 生活費、20% 儲蓄、10% 還債或捐款 | 不想區分必要和想要的人 |
| 60/20/20 | 60% 必要、20% 想要、20% 儲蓄 | 高房價城市:必要支出從想要那裡拿走 10 個百分點 |
| 80/20 | 先存 20%,剩下 80% 自由花 | 想把記帳降到最輕的人 |
70/20/10
分配70% 生活費、20% 儲蓄、10% 還債或捐款
實際上適合誰不想區分必要和想要的人
60/20/20
分配60% 必要、20% 想要、20% 儲蓄
實際上適合誰高房價城市:必要支出從想要那裡拿走 10 個百分點
80/20
分配先存 20%,剩下 80% 自由花
實際上適合誰想把記帳降到最輕的人
它們有一個共同觀念:儲蓄要先決定,而不是存下花剩的錢。這也是理財規劃的基本功。選一個你做得到的版本,而不是看起來最完美的那個。
一個晚上就能設定好
- 算出最近三個月的平均稅後收入,並把薪資扣款(例如勞退自提)加回來。
- 把這三個月的支出分成必要、想要和儲蓄。
- 比較你實際的百分比和目標。
- 設定發薪日自動轉帳到儲蓄帳戶。
- 一個月後檢查一次,三個月後再檢查一次。
如果你想更細地掌控每個類別,零基預算更進一步:每一塊錢都有明確的用途。
我每月實領 55,000,幫我用50/30/20法則設定預算
建議如下:必要 NT$27,500、想要 NT$16,500、儲蓄 NT$11,000,每月。要建立這三個類別預算嗎?
你確認之前不會儲存任何東西。之後你用一句話記下的每筆支出,都會自動歸到對應類別。
免費試用這個 App 不會發送超支警告。每週回顧就是做這件事的:你會看到每個類別目前的狀況。
常見問題
50/30/20法則要用稅前還是稅後收入計算?
稅後收入。在台灣,從實領金額開始算,再把勞退自提和健保費這類扣款加回來,並分別放進正確的類別。
光房租就超過實領收入的 40%,這個法則是不是沒用了?
沒有,它可以彈性調整。維持順序就好:先付必要支出,再先把儲蓄存起來(就算只有 10–15%),剩下的才花在想要的東西上。60/20/20 或 65/25/10 的分法,比一個永遠達不到的目標更誠實。
還債的錢要放在 50% 還是 20%?
兩邊都有。必繳的最低金額是必要支出(50%),超過最低應繳的部分算在 20%。
如果我每個月收入都不一樣怎麼辦?
用最近六個月裡收入最低的那個月來套百分比。收入好的月份,把多出來的錢存進儲蓄,或存成一筆緩衝金,用來補收入少的月份。
這個法則適用於伴侶嗎?
適用,用家庭合計收入來算,前提是兩人對「什麼算必要」有共識。我們的伴侶預算指南介紹了分攤費用的各種方式。
重點整理
50/30/20法則是一個簡單的參考標準:用稅後收入衡量必要、想要和儲蓄。它真正的價值是讓你看清自己的位置,尤其是居住或負債把必要支出推過 50% 的時候。第一步:打開你最近一期的帳單,算出必要支出占實領收入的百分比。
資料來源
- Elizabeth Warren and Amelia Warren Tyagi, All Your Worth: The Ultimate Lifetime Money Plan, Free Press, 2005.
-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, “Housing Cost Burdens in 2023: In Brief”, R48450, March 2025: congress.gov.
- Office for National Statistics, “Private rental affordability, England, Wales and Northern Ireland: 2024”, August 2025: ons.gov.uk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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